
1、丁草胺是一种酰胺类选择性内吸传导除草剂,在使用中应该控制好用量,如果用药量过大,会导致发生药害,从而农作物会萎缩、严重直接会死亡。
2、本品对出土前杂草防效较好,大草防效差,应尽量在播种定植前施药。
3、土壤有一定湿度时使用丁草胺效果好。旱田应在施药前浇水或喷水,以提高药效。
4、本品主要杀除单子叶杂草,对大部分阔叶杂草无效或药效不大。菜田阔叶杂草较多的地块,可考虑改用其他除草剂。

5、喷药要力求均匀,防止局部用药过多造成药害,或漏喷现象。
6、麦田除草一般不用丁草胺,如用于菜地土壤水份过低会影响药效的发挥。
7、丁草胺对鱼毒性较强,清洗喷药器具后的水以及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不能排入鱼塘。

1、瓜类和茄果类等对乙草胺比较敏感的作物不可用丁草胺。
2、该除草剂只适合用于稻田、大麦、小麦、棉花、花生等作物田防除杂草。

3、对于尚未出土的杂草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应尽可能在播种作物之前使用此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