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加快“三品一标”产品培育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的通知 皖农绿函〔〕324号

时间:2024-01-12 编辑:E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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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3月13日安徽省农委下发通知,谋划“三品一标”农产品培育工作,计划今年全省新增认证农产品生产基地300万亩以上,新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300个以上,有效使用“三品一标”农产品总量达到6200个以上,认证覆盖率48%以上,“三品一标”农产品监测合格率98%以上。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统称“三品一标”。按规划,到2021年全省有效使用“三品一标”农产品数量达到7000个以上,认证覆盖率55%以上,“三品一标”农产品监测合格率98%以上,全面实现“三品一标”农产品可追溯,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品牌美誉度进一步提升。

安徽省关于加快“三品一标”产品培育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的通知  皖农绿函〔2019〕324号

具体政策全文如下: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三品一标”产品培育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的通知

皖农绿函〔2019〕324号

各市、县农业农村局(农委):

为贯彻省委一号文件精神,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完成全年“三品一标”农产品培育任务,现就抓好“三品一标”农产品培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2019年,全省新增认证农产品生产基地300万亩以上,新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300个以上,有效使用“三品一标”农产品总量达到6200个以上,认证覆盖率48%以上,“三品一标”农产品监测合格率98%以上。

到2021年,全省有效使用“三品一标”农产品数量达到7000个以上,认证覆盖率55%以上,“三品一标”农产品监测合格率98%以上,全面实现“三品一标”农产品可追溯,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品牌美誉度进一步提升。

二、推进重点工作

(一)抢抓机遇,实施农产品认证登记发展计划

1.保持绿色食品领先位置。绿色食品总量要有增长,续展率稳定在65%以上。稳定粮油、蔬菜等大宗农产品认证规模,加大“百千万”工程种植产品、水产品和专用粮食、茶叶、水果等农产品认证力度,优先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等地发展绿色食品。严格申报程序,发挥工作系统与专家组优势,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发展质量,防范风险隐患。

2.提升有机农产品发展质量。积极推进有机农业发展,加快有机农产品认证,实现认证总量持续增长,再认证率保持在85%以上。创建一批国家级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力争有机农产品争先进位。

3.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立足独特产地环境和人文历史,着力保持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独特品质,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程序把关和质量管理。依托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打造知名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培育80个以上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力争年内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数量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4.稳妥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稳妥改革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推动无公害农产品转化和提升。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主体申请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和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做好无公害农产品和良好农业规范等农产品认证衔接工作。

5.良好农业规范农产品有突破。探索将认证农产品生产基地适时转化为良好农业规范(GAP)示范基地。选择10个县(市、区),开展全程控制体系标准化示范生产经营单位创建,扶持4个县(市、区)13家全国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试点,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开展。开展全程控制体系标准化技术指导和培训。

(二)精准发力,推动“三品一标”平衡充分发展

6.推动绿色优质农产品平衡发展。引导规模以上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三品一标”,提高大中型企业、名牌企业和加工企业占比,做大做强农产品品牌。建立优质种植产品生产基地,推进生猪、家禽转型升级健康发展,实施稻渔、稻虾综合种养“百千万”工程,强化虾稻米、稻田虾农产品认证,推动区域间、产业间绿色优质农产品平衡发展。

7.推动地理标志、有机农产品充分发展。充分发挥品牌在质量提升中的作用,逐步提高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水平。坚持主导产业、链条延伸,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绿色食品产业链。立足生态环境、资源禀赋,打造良性循环、持续发展的有机农产品产业圈。瞄准特定区域、人文历史,保护独具特色、优良品质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区域品牌。充分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逐步形成与需求相适应的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结构,推动产业间绿色优质农产品充分发展。

8.推动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提升。强化认证系统功能作用,严格审核认定,严控申报范围,提升发展质量,防范风险隐患。严格落实“稍有不合,坚决不批;发现问题,坚决出局”的工作原则,严格控制申报范围,严谨审批程序,不断提升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质量。

(三)严格标准,推动绿色发展落地生根

9.完善和落实绿色标准体系。制修订一批农业绿色标准,完善农业绿色发展标准体系、绿色投入品标准体系,绿色优质农产品标准体系。持续推进“三品一标”认证登记、GAP认证,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大力发展池塘标准化健康养殖,按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准和国际通行的农业操作规范,创建一批国家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国家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达48个以上,“三品一标”环境监控面积达4200万亩以上。

10.切实保障绿色农业投入品供给。继续推行设立绿色农业投入品专供点,创造条件引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投入品供应和使用托管服务。年末,绿色农业投入品专供点数量增长10%。“三品一标”基地严格按照标准生产,有机农产品严禁使用化学投入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同标准化生产基地相比化肥使用量减半,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70%。同时辐射带动,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落实有机肥替代化肥扶持政策,保持化肥使用量负增长。

(四)提升效益,推动绿色优质农产品可持续发展

11.积极组织绿色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组织参加在郑州市举办的第二十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和第十三届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在南昌市举办的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地标专展,组织参加在驻马店举办的第二十二届中国农产品加工投资洽谈会暨中部六省绿色食品博览会。组织50强绿色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在上海、合肥举办的农交会,着力提升“三品一标”品牌影响力、号召力和竞争力。

12.积极推进绿色优质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适应消费升级趋势,线上以农村电商带动产业升级,更加注重品牌认证,更加注重质量安全可追溯,促进生产、经营、消费无缝链接,架设生产经营主体到消费者之间的信息桥梁;线下加强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支持建设一批集商品展示、贸易洽谈、商品交易、商务会展、电子结算、仓储配送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特色专业市场。支持50强绿色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联合在大中城市和社区建立专卖店,专柜专销、直供直销,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

13.继续组织绿色优质农产品对接高端消费市场。主动对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大力开拓市场,开展大中城市批发、社区到点零配等业务,让安徽绿色优质农产品“走南闯北”,提升市场营销效益。创新农产品产销对接模式,大力发展农超、农校、农企对接和个性化定制配送等新型营销模式。

(五)严格监管,推动绿色优质农产品全程控制

14.加强生产基地管理。强化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管理。充分发挥“金山时雨”农产品地理标志国家示范样板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对符合良好农业规范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生产基地,加强管理,鼓励申请国家良好农业规范认证。

15.强化证后监管。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专项监测,监测样品不低于180个。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组织开展“三品一标”质量管理工作检查,督促获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生产经营单位年检、产品抽检、绿色食品标志市场监察工作。严厉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净化市场环境,提升“三品一标”产品市场占有率,保障带标上市产品优质优价,确保消费者购买到名副其实的绿色优质农产品。

16.加快获证农产品智慧监管。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民生工程。推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应用,加快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实施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对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追溯主体责任,有效管理获证“三品一标”农产品“三带三上”。强力推进“三品一标”产品全部纳入国家或省级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管理,实现生产经营主体监管、业务管理系统、消费者电商平台有效对接。实现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进入国家平台管理,无公害农产品进入省级平台管理。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发展摆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产业兴旺要求的突出位置,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细化方案,狠抓落实。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在农产品高质量发展、产业扶贫等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推动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政策扶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民生工程,重点支持“三品一标”产品发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制度规范、标准生产、全程控制、质量保障的优势和辐射功能,在省级名优农产品品牌评选中优先考虑“三品一标”,将“三品一标”农产品发展纳入省政府质量考核范围。

(三)强化队伍建设。省农业农村厅开展认证登记农产品管理队伍检查员、监管员、核查员培训,着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队伍能力水平。各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快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内检员培训,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管理、内部检查工作目标。

(四)强化宣传服务。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力度,做好“三品一标”农产品发展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传统和现代传媒工具,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报道推进农产品高质量发展的新举措、新成效、新典型、新经验,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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