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1-12 编辑:金利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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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我省食用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部署要求,现就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的通知

一、充分认识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重要性

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衔接管理,对加强“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农业产业绿色发展、提质增效、农民增收意义重大。各级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统筹协调,高位推动,进一步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工作衔接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吃得有营养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

二、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

省内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个体农户等规模生产主体及畜禽屠宰厂和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处(联系人:蔡希文,电话020-38835745)反映。

附件:广东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样式)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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